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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國文.蔡蘇秋金.陳進益議員「亮票!洩密?促修地方制度法 司法不應介入政黨政治」記者會
日期: 2013/4/1 上午 08:00:00
主旨: 郭國文.蔡蘇秋金.陳進益議員「亮票!洩密?促修地方制度法 司法不應介入政黨政治」記者會
內容: 台南市議員郭國文、陳進益、蔡蘇秋金表示,「愚法有據,惡整檢調與民代」,他們表示,司法權以刑法的洩漏國防以外的秘密罪偵辦與審判「亮票案」,是干預民意政治。三人在此會期提案,爭取議員連署,向內政部建議修改「地方制度法」第四十四條,取消正、副議長選舉、罷免採無記名投票的規定,避免司法干預,修訂由「議會自律」,這是全台第一個提案的議會。

郭國文說,四月一日愚人節,呼籲內政部修改地方制度法,刪除可笑條文,停止愚弄民意代表。他指出,五都選正副議長時,都傳出議員涉嫌亮票,被檢方傳喚,偵辦後不少議員拒絕認罪協商,其中高雄市8人、台中市3人、新北市9人被起訴,台南市則兩位議員判緩起訴一年。

郭國文指出,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:直轄市議會、縣 (市) 議會置議長、副議長各一人,由議員以無記名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之。他認為,議員是代表民意來進行正、副議長選舉,政黨既然已正式提名正、副議長候選人,該黨議員本該配合支持,讓選民知道這一票是投給誰,才是民主政治的真諦。

陳進益表示,台灣為一個三權分立的民主國家,而捍衛議會尊嚴是議員責無旁貸的義務,司法權以刑法的洩漏國防以外的秘密罪偵辦「亮票案」,就是干預民意政治,及破壞政黨政治,他建議採記名記票,嚇阻買票行為。

「不辦買票辦亮票」,蔡蘇秋金說,立法院正副議長選舉僅規範由立法委員互選,並未明定「無記名」,但地方制度法卻限制選舉正副議長需採無記名方式,在司法權不當擴張解釋下,造成亮票行為者,動輒遭以刑法第132條之洩露國防以外秘密罪偵辦。她認為,「愚法」地制法造成政黨惟恐促法,不敢處理黨員跑票行為,反助長買票風氣,破會政黨政治運作。

郭國文、陳進益、蔡蘇秋金表示,立法院正副院長及地方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性質,不應因中央、地方有異,為使地方民意機關內部選舉事項回歸自律本質,不再受到司法權任意且不當的侵越,他們將在此會期提案,爭取議員連署,聯合其他縣市議會,建議內政部修正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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